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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各县(市)、区委,各直属单位团组织:
为全面掌握2009年全市团的工作开展情况和基层团组织的工作实绩,经团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依据各地各单位上报工作资料情况对全市一级机构团组织进行年度工作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和对象
各县(市)区、重点企业、大中专院校团委、市直属单位团委(总支、支部)。
二、上报资料内容
1、青少年思想教育工作开展情况;
2、团的组织建设及团务管理工作;
3、主题活动(包括团市委部署的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和各单位自主设计开展的特色工作);
4、上级布置的任务完成情况。
三、上报资料形式
1、2009年度工作总结;
2、围绕第二项《上报资料内容》所开展工作或活动时下发的文件、材料及新闻宣传报道活动图片。
3、县(市)区团委还要依照团省委豫青办字〔2009〕27号《2009年度全省团(市、区)委重点工作督导检查办法》上报相关文字、图片资料。
四、要求
1、各地、各单位团组织要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版(邮箱:pdstsw@sina.com)于2009年12月26日前上报团市委办公室。
2、各地、各单位团组织要认真对待这次年度考核工作,对本单位2009年团的工作进行认真回顾,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前做好准备,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对明年的工作及早着手,分析梳理,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为全市团的工作再上新台阶积极出谋划策。
共青团平顶山市委
2009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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